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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建立证人人身安全保障机制 消除证人顾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34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2月20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积极推进建立证人、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保障机制,借以减少或者避免证人、举报人等因为担心受到报复而不愿意参与诉讼,不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

  有业内专家指出,有两个主要原因造成了证人不愿意参与诉讼或者不愿意与有关机构合作,首先,卷入司法诉讼常常给被害人和证人带来时间浪费等不方便和问题;其次,不

愿意卷入诉讼是因为证人存在不愿意卷入诉讼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很大部分表现为担心受到报复。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的《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探索建立诉讼参与人特别是证人、举报人、鉴定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改进办案方式,尽可能地降低证人、举报人和鉴定人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风险。

  同时,充分运用各种法律、行政手段,加大对证人、举报人和鉴定人的保护力度,对需要提供安全保障的要及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通过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有益经验,逐步建立健全诉讼参与人人身安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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