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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被“公证”为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3:06 大众网-农村大众

  这堪称是“拍案惊奇”的现代版。

  成都市金堂县农民杨世和,2006年9月初到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户口方面的相关证明时,意外得知自己早在7年前就被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公证为“死亡”,他在1999年卖出的一套房产被“妻子严春英”继承,然而这个严春英只是他房子的买主而不是他妻子。

  在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记者翻阅了那份卷宗号为(99)蜀公证字第04668号的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上明确写道:“被继承人杨世和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在成都市死亡”“被继承人婚后无子女”“被继承人杨世和的上述遗产由妻子严春英一人继承”。

  杨世和对自己被公证“死亡”的事情一无所知,他看到那份宣布他“已经死亡”的公证书时,感到恐惧,于是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投诉。

  接到投诉后,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立即进行查证,发现这份公证的卷宗已经不翼而飞,而卷宗编号本上的原始记录也被人抠烂涂改,当年办理此公证的公证员、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副主任尹显伟也否认此事。杨世和盛怒之下,对尹显伟挥起了拳头。就在尹显伟被打后不久,神秘失踪的公证卷宗却突然找到了。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安科说,卷宗是尹显伟主动交出来的,是他自己密封的。

  杨世和说,他只和严春英打过一次交道,1996年5月他以金牛区白果林小区的一套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金堂县白果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4万元。后来做小生意失败无法按时还贷,合作基金会就在1999年7月1日,将抵押房产作价13万元卖给了严春英,当时双方还签了《买卖房屋合同》,卖房所得除还贷外,杨世和得余款6万多元。

  据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尹显伟对于办理虚假公证的目的一直保持沉默。但这桩公证的申请人严春英却向媒体透露了真实原因:当时购买二手房要缴税,找中介私下交易不用上税,是中介带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她给了尹显伟5000元钱作为报酬。

  然而,严春英否认了是她向公证处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她说当时根本不知道公证材料的内容,公证员告诉她在哪里签字她就在哪里签字,她不知道公证材料中竟然把她公证成了杨世和的妻子,也不知道自己是“继承”了杨世和的房产,更不知道杨世和居然被公证成“死人”。

  记者在公证卷宗中查阅到,“四川省金堂县精工铸造厂”1999年7月20日出具《证明》:“我单位职工杨世和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因车祸死亡,其妻是严春英。”但杨世和告诉记者,他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与“四川省金堂县精工铸造厂”没有任何关系。

  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安科说,这些证明材料作为死亡和婚姻证明材料明显缺乏权威性。死亡证明应该由医院和公安部门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应该有结婚证书。

  (据新华社成都12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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