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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第七庭”审过李登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3:30 世界新闻报

  本报台北特约记者 乐为良

  12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涉嫌贪污“机要费”一案,首次开庭。这桩在岛内号称“世纪大审”的案件,也炒热了审吴淑珍的“第七庭”。

  台北地方法院下设民事、刑事、家事、交通、少年、普通与简易等法庭。在刑事法

庭下设有十五位庭长,负责二十多个刑事庭,这个红火的“第七庭”是专指“刑事第七庭”。台北地院的刑事第七庭素有“名人法庭”之称,因为近年来岛内数起重大案都在此庭开审,如李登辉的新瑞都案、之前国民党“大掌柜”刘泰英的“国安密账”案、李登辉老婆曾文惠的美钞案以及璩美凤偷拍光盘案。

  李登辉2003年1月出庭作证时,不对外开放旁听,同时限制法庭内的旁听人数。出庭当天,李登辉在警卫陪同下,直接进入二楼的第七庭。法官同情李登辉年纪一把,让他坐着应讯。

  台北地院一位职员告诉记者,之所以多个大案都在第七庭审理,主要是这个位于司法新厦二楼的法庭空间最大。热点大案必受社会关注,前来旁听的人也会很多,所以选在第七庭开审。

  这次的“机要费”案,第七庭共设了50个记者席,30个民众旁听席。记者旁听证35张由“司法记者联谊会”统筹发给,另外15张由其它媒体以网络登记、人工抽签方式核发;民众旁听证30张则均透过网络登记、人工抽签方式核发。每人只能登记一次。

  另外,司法新厦五楼大礼堂设有影音同步传送系统,并提供450个席位,让无证的记者或民众排队入内旁听。15日一大早,就有民众陆续涌入大礼堂,开庭前已座无虚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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