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老年人享受政府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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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3:37 北京晚报 |
本报讯(记者龙露)记者上午从市老龄委和市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上获悉,仅仅靠政府机构养老是远远不够的,绝大多数老人将依靠社区及家庭养老。至少四类老年人将享受由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 在本市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至少四类老年人将享受由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即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 的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0%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市级以上劳模和归国华侨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除上述人员之外的80至89周岁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老年人;90至99周岁的独居老年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J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