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京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类老人享受政府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08 中国新闻网

  

京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四类老人享受政府买单

  今天上午,北京市老龄委和市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上透露,仅仅靠政府机构养老是远远不够的,绝大多数老人将依靠社区及家庭养老。中新社发 刘宝成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老龄委和市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上透露,仅仅靠政府机构养老是远远不够的,绝大多数老人将依靠社区及家庭养老。至少四类老年人将享受由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

  据介绍,在北京市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至少四类老年人将享受由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即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0%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市级以上劳模和归国华侨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除上述人员之外的80至89周岁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老年人;90至99周岁的独居老年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龙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