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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下放”初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明年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并尝试保送生等新方法

  本报讯记者王倩报道:昨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明年广东省中考将可能尝试保送生、面试、口试、开卷考试等新方法。

  从明年起,广东将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省有条件的地区将试点选取一定比例学校,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或由初中学校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公示后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等级数和等级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据了解,2006年广州市中考已经采取了等级排序的方式。

  作为新的尝试,明年的中考命题将可采用纸笔测验、计算机辅助考试、听力测试、口试、实验操作等形式;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开卷或开闭卷相结合等不同形式。同时,积极倡导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和语文的口试。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两部分。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D”时,应极其慎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另一大变化是,普通高中自己也将有面试权。《指导意见》称,普通高中招生主要依据是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各市应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等额投档的原则,分批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标准必须在学业考试前向考生、社会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必要时可组织专门委员会面试,面试方案必须经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但不得以此为由进行书面考试。

  各市要统一制定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特长生录取原则,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依据统一原则制定实施办法,并在招生录取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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