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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个无灯小区将配路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葛妍)昨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经过重新修订并通过审议的《南京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照明设施,未配套照明设施的老小区也要逐步完善配套。

  据市政公用局介绍,明年2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未配套建设公共照明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由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逐步配套

。据了解,明年市政部门将会同房管、建委等部门,对180个无灯小区排定安装计划。相对封闭的小区安装照明设施后产生的电费,由小区居民平摊;如果小区内道路被用作公共通道,小区便成为相对公开的公共小区,这部分老小区安装照明设施后产生的电费,由政府部门承担。

  此外,《规定》中还加大了对偷盗、损毁道路照明设施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由原来最高1000元,上升到最高3万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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