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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保护熊猫一样保护新闻发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57 国际在线

  作者:舒圣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新年招待会,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希望媒体能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我。”(12月20日《新京报》)

  王旭明曾向安南的发言人讨来“要有幽默感”的“发言经”,这次自称“大熊猫”

,也许正是为了体现“幽默感”吧?可惜的是,这却是个黑色幽默。“保护我就是在保护媒体自己”,看上去倒真是“你好我也好”的朋友;可反过来呢?那意思等于说:如果媒体不保护我,就不会有好果子吃。联想到王发言人此番表白,是缘于“你会不会封杀不合作的媒体?”的记者提问,话中之话其实已然十分明了。

  新闻发言人与记者应当是什么关系?这是决定媒体可否将新闻发言人当大熊猫一样保护起来的关键。新闻发言人是信息发布的主体,记者是信息的传递者。他们之间,温和地说是沟通的关系,激进地说是博弈的关系,更激进地说是对抗的关系,常用的比喻是“猫和老鼠”、“狐狸和公鸡”、“红军和蓝军”。用原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的话说,“记者既不是你的学生,也不是你的下属,不是你的敌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他是你的挑战者”。因此,将新闻发言人与新闻记者的关系比喻为“朋友”已经很勉强,以至上升为大熊猫级别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实在是很不妥的。

  举例而言,王发言人曾发表过“上大学如同逛商场买衣服”(有钱的买贵的,没钱的买差的)的言论,并遭致舆论“炮轰”。但王发言人至今仍认为“没有失实或不准确的地方”。这要是按照大熊猫的保护级别,媒体就应当并且只能接受“上大学如同逛商场买衣服”的观点,所有反对的声音都理当尽数被媒体屏蔽。如此,新闻发言人倒是当成大熊猫被保护起来了,可是公理与正义何在?这与“防民之口”又有何异呢?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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