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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该“呵护”新闻发言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21 国际在线

  作者:毕书之

  1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年招待会,来自50个部委100多位新闻发布机构官员出席。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希望媒体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他。(12月20日《新京报》)

  这是一个听起来蛮新颖,想起来却让人哭笑不得的“期待”。往积极的方面想,可以理解成:一年来屡受网民质疑的教育部发言人,的确如他自己所说,“还没有把很好的政策用不容易被公众误解的语言发布出来”,因此希望与媒体和记者更好地交朋友,做好充分地沟通,不再被“误解”。但往消极的方面想,作为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却有如此天真的期待,本身便显示出一些新闻发言人似乎还没能很好理解与媒体记者之间应该是怎样的关系。

  从现代信息论的角度来说,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记者最终服从于为人民享受到最充分的信息服务这样一个根本目的。但二者是有分工的。对于新闻发言人和媒体记者之间的关系,原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曾经有个经典的归纳:“记者既不是你的学生,也不是你的下属,不是你的敌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他是你的挑战者”。

  新闻发言人面对记者的挑战在所难免,甚至说,这挑战就应该是常态。作为信息的信源,新闻发言人是信息发布的主体;作为信息渠道,媒体记者是信息的传递者。新闻发布会上,记者绞尽脑汁、使尽手段,希望从新闻发言人那里挖出新闻,让发言人最充分地阐明政府的态度与立场;发言人用自己的素养把握分寸、聪明应答;二者的博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用清华大学学者刘建明教授的话说,“只有在这种博弈中,信息透明和信息控制和谐地统一,最终达到的是双赢。”

  信息时代,民众对于政府信息的知情,必然要在媒体、大众的讨论中完成。指望一个人播报,全社会的媒体都肃静,对于不慎恰当的表态之类的信息,不质疑,不讨论,显然做不到。大众与政府把一个人放到政府新闻发言人的重要位置上,就需要他们具备甄别、筛选资讯,有分寸地发布信息的能力,也得具有面对不同媒体质疑,积极应对的能力。正如王先生从安南的新闻发言人那里学到的:作为新闻发言人,除了不说假话,准确以外,还“要有幽默感、分寸感和判断力”。

  新闻发言人和媒体记者之间,应该像两只永远不能彼此完全接近、却要保持一定近距离的刺猬。记得在美国白宫任新闻发言人最长的马林·菲兹沃特就曾说过:“没有人了解每天要面对记者回答世界上各种问题的那种恐怖。”这种“恐怖”是这个职业与生俱来的职责。期待媒体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新闻发言人,这样的期待本身就已经严重错位。媒体既没那么大的能力也不应有那样的职责。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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