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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清查事业单位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0:34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财政部决定将于2006年12月到2007年7月间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将通过此次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此次清查中介机构将参与专项审计。

  通知强调,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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