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监察部: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283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6:11 石家庄日报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刘铮陈玉明)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21日通报了11起特别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省部级干部2人)。

  黄树贤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6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74人。给

予行政撤职处分的有45人。

  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刘海生,对七台河“11·27”矿难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受行政记过处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丰华,对东航包头“11·21”空难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行政警告处分。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117人。如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共48人。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参与瞒报事故的责任人员16人,涉嫌滥用职权罪的人员18人,涉嫌经济犯罪的人员7人。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企业管理人员89人。如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和辽宁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煤矿“6·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两矿及公司的一些领导干部重生产、轻安全,对监管部门的监察指令整改不力,劳动组织和瓦斯管理混乱,对“一通三防”管理、监督、检查不力,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5人。如河南洛阳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县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公安机关等都存在着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的问题,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22人。有关地方政府的负责人未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未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黄树贤说,在事故调查中,还注意加强对组织瞒报事故、权钱交易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山西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进行调查时,对新井煤矿承包人与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瞒报事故被困人数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有关责任人员均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副处长胡润生、副处级干部冯兴贵,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干部苗壮等5人涉嫌受贿的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现均已被依法逮捕。

  东航包头空难事故原因公布 12名责任人受处分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刘铮陈玉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1日通报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11·21”包头空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12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安监总局、监察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事故原因: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

  事故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东航云南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责任人处理如下:

  李丰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罗朝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吴玉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张建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张广运,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段生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仲锁高,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技术管理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俊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维修基地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殷克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部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季宇,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运行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徐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行五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洪飞,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昆明维修基地电器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004年11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机型B—3072号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