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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一忏悔,群众就发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03 国际在线

  作者:刘克军

  20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受审。王有杰在法庭上声称愧对河南人民,同时恳请法庭结合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做出宣判。在庭审过程中,王有杰反复提到自己“根正苗红”,受党的教育和培养多年。他认为自己年事已高,请求法庭网开一面。(12月21日《长江商报》)

  与往常一样,贪官一忏悔,群众就发笑。一个网友是这样评论的:这样的忏悔我听得耳朵都长茧子了。有几个贪官不是这样忏悔的?他们首先会说“我没有经受住诱惑,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栽了大跟头”,其次会说“辜负了党组织对我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再次是“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紧接着是“对不起领导和同志的关心”,最后是“对不起父母、妻子和孩子的希望”……

  我觉得这个网友的评论很有意思,他在一针见血指出贪官忏悔实质的同时,也把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现象摆在了我们的面前:贪官们身泪俱下的忏悔,已经骗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了。

  拿王有杰来说,他的当庭忏悔也没有丝毫“创新”,同样是“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然后是极力为自己辩护。王有杰说自己“根正苗红”,这可能是个大实话,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根正苗红”就可以从轻发落吗?再说,“根正苗红”也仅仅局限于“根”比较“正”、“苗”比较“红”罢了,可到后来呢?你王有杰还不是收受人民币59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6万元?“贪”字不会写在脸上,也没有一个贪官一出生就会贪污。守不住自己、把握不住原则、晚节没保住,你“根”再“正”、“苗”再“红”还不是一样玩完?说什么“自己年事已高”,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年事已高”说明接受党和国家培养教育的时间比较长,可就要退休了还不抓紧时间替老百姓办实事,却在想着往自己腰包里捞钱,你还有什么理由请求从轻发落?难道是想“倚老卖老”吗?

  更让人觉得可笑的是,王有杰竟然搬出了“复杂的社会背景”作为“救命稻草”,恳请法院结合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做出宣判。这篇报道里没有详细解说这个“复杂的社会背景”是什么。以我的理解,它应该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明指复杂的社会环境。他是想为自己辩解,把贪污受贿的原因归罪于社会环境——整个社会风气不好,所以我在大“染缸”里沉沦了,我也是受害者。二是暗指自己的社会关系复杂。身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因贪落马的背后,肯定有纵横交错的腐败网络,在他受审期间,没准还有人私下为他求情,所以他希望法院能看在人际关系的份上从轻宣判。我想,无论从哪种意思理解,王有杰的如意算盘都将最终落空。对于前者来说,社会上确实群在一股歪风邪气,但那只是外在原因,对一个人的命运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因;对于后者来说,法律不相信私情,再多的腐败藤蔓也经不起法律的敲打和“修剪”。

  所以,我在琢磨网友评论和王有杰的说法时,就忍不住想奉劝这些贪官一句:如果你是真的忏悔,那就老老实实地配合司法检察部门的调查吧;如果你还心存侥幸想为自己辩护减轻罪责,那也起码要想点有技术含量的。别动辄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当庭忏悔表演,自己累不说,还会被我等老百姓当成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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