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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入境应税规定导致违规受罚 今年旅客走私案达2110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0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薛亮通讯员/卢群芳)去香港游玩最多可携带多少现金?买了手提电脑入境时是否要交税?记者了解到,由于部分旅客不了解入境应税物品的规定,导致违规受罚现象屡有发生,据罗湖海关透露,该关今年查获国内旅客走私违规案件2110宗,案值为1.5亿元左右。

  据罗湖海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法律对游客出入境携带金额有明确规定:如携

带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限额为不超过2万元。而对于外币现钞,旅客可携带等值5000美元出境(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外币现金出境,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的旅客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的外币现金出境)。

  海关负责人强调,如旅客携带的人民币现金或外币现金超过规定的限额,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海关将按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根据国家海关总署《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规定: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在1000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800元人民币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带一件;对于价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如手表、手机、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音响等,可任选其中一件征税入境。

  按照规定,凡携带家用电器或高档消费品等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应税物品入境的旅客,应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对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应税物品,海关将视情况予以退运和责令征税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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