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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药害警报时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2:28 新闻晚报

  今年以来,我国屡屡发生导致群死群伤的药害事件,药品质量问题凸显,一些地区群众对药品安全的诉求上升至健康权的高度。

  药害事件时发

  先是5月的“齐二药”事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

素注射液”等5种含假药成分的药品流入市场,由于这些假药是用有毒化工原料“二甘醇”冒充药用辅料“丙二醇”制成,在临床使用中连续发生致人死亡事件。三个月后,安徽华源药业9个批号的“欣弗”克林霉素注射液使患者发生不良反应。

  宁波市药监局局长史小华认为,接二连三的药害事件表明,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正进入事件凸现期,同时,也是完善监管体制的机遇期,如果把这些事件进行理性反思和思考,有可能推高我们的监管水平。

  民众健康权意识增强

  纵观国外药品安全历史,药害事故进入高发期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公众健康权意识高涨,维权行动不断升级。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我国群众健康权意识日益觉醒。

  在“欣弗”事件中,黑龙江省的患者大多来自农村,现在仍有20余人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住院治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患者及其家属的诉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物质赔偿,他们更希望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公众的健康权利。比如,患者们要求政府建立更为透明的药害事件处理制度,在处理过程中,党委政府要持续不断地“发出声音”,向社会公布对企业、监管部门的处理情况;其次,政府要强制所有的药企设立一笔固定不良反应赔付基金,专门用于药品不良反应事故的处理,保障公众的健康权利。

  制度待完善

  对于药害事件时发,一些基层药监干部和专家把原因归于医药不分的体制。他们认为,药企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但在医药不分的体制背景下,药品销售无法充分市场化,迫于以药养医,药品绝大部分利润被医疗机构攫取,药企为了生存,为了中标,拼命降低价格、成本,不惜偷工减料、以假乱真。

  对于普遍受质疑的以药养医体制,杭州市药监局局长郭泰鸿认为,以药养医关键问题在于怎么养?比如,以药养医的前提是医药分开,然后国家有关部门在保证生产、销售企业正常利润的前提下,以征税的方式,通过财政将养医税返还给医疗机构,从而避免药品出厂价畸低、医院销售价畸高的现象发生,甚至能有效遏制医药市场愈演愈烈的商业贿赂之风。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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