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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冤案,就怕伸冤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0:15 红网

  2000年7月24日,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新宁坡村村民邢亚盖上街买菜,遭到了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枪击。由于被害人不同意私了,东方市公安局策划了一起追捕逃犯的闹剧,反诬被害人为杀人在逃犯,并将他刑事拘留。(12月21日央视《法治在线》)

  文瑞强枪击无辜村民,公安局长导演追逃闹剧,充其量只能说明公安队伍里出现了

败类,这很“正常”。我所不解的是,一个明摆着的冤假错案,为何非要在受害者上访六年之后才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百姓申冤的渠道通畅不通畅?全国人大距百姓的路程有六年之远?冤假错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冤无处伸,可怕的是没有长久的耐力、精力、毅力甚至车费打印费,处于弱势的受害者只能自认倒霉。

  在邢亚盖冤案中,应该说“好人”还是比较多的。当时参加会议的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守华曾提出过质疑,后来又把疑点向检察长王彦青报告,王彦青指示法纪科到村里对邢亚盖进行了调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文瑞强滥用枪支的行为涉嫌过失伤人,他们把调查报告上报了政法委。政法委然后就递给了市领导,但市领导又转到公安局,让公安局处理,几个月也没有看到什么回音,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时任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的黄宗山在办案过程中也了解到邢亚盖的遭遇,以个人名义向上级部门写了一份调查报告,竟也没有回音。要知道,法律机关有正义感的官员都传递不了“为民作主”的声音,普通老百姓的伸冤之路莫不是进入了一座迷宫?报道没有告诉我们,后来的个体种植户黄渡明是采取什么方法帮助邢亚盖继续控告的,终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如果不是个体户黄渡明的“见义勇为”,是不是邢亚盖冤案永无翻案的可能?

  伸冤之路不是高速公路,没有红绿灯和交警指挥;它是一条崎岖的山路,弯曲难走。一些单位和部门甚至往往不分青红皂白,采取“堵”的办法,以防给他们“抹黑”。我天真的想,百姓们遇到冤假错案,如果有一部冤假错案110的电话接受投诉,该不会打6年时间才有人“重视”吧?在交通、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百姓的冤案无人过问,或久拖不办,是法制不健全的表现。一个并不复杂的冤案,根本不需要5年时间才有人过问。也根本不需要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才解决。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的各级政府都应该好好研究一下。

稿源:红网 作者:陈凤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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