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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饮咖啡”成为反腐咒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0:16 红网

  广东中山市检察院将学习香港廉政公署经常请犯罪嫌疑人到公署“饮咖啡”的经验,建立廉政警示谈话制度。针对有职务犯罪苗头、涉嫌职务犯罪或者职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警示谈话。该制度实施后,中山已有3名国家工作人员被请去“饮咖啡”。(见12月22日《广州日报》)

  “饮咖啡”本来是一句平常语,但自从被香港廉政公署引用之后,去廉政公署“饮

咖啡”就成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咒语。“饮咖啡”一词不怒而威,彰显香港廉政公署之严、之威。

  虽然,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中山市检察院的“警示谈话”与香港廉政公署“饮咖啡”还有天壤之别,不过在时下国内林林总总、几近“花样反腐”的廉政措施中,中山市之举还是值得期待的。

  在制度层面分析,我们现行的反腐措施多半是事后追惩,就是等贪污受贿成为事实之后,如果有人检举揭发,司法才会介入。如此,即使最后贪污分子受到法律的惩处,对国家、人民也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对那些有犯罪苗头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可视作组织主动介入、反腐措施前移的表现,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制度创新。如果实施有力,对反腐实践将大有裨益。

  同时,及时发现职务犯罪苗头,对身陷其中者进行“警示谈话”,敲山震虎也是挽救干部之举。许多贪污分子在监狱之中痛定思痛时都提到这样的假设:如果在贪渎之初,有人提醒自己,自己就不至于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忏悔并非全是狡辩,如果反腐制度及时、有力,能够达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境界,恐怕许多本质并不坏的干部也不至于在温水煮青蛙中成为犯罪分子。

  当然,要让“警示谈话”港式双规——“饮咖啡”那样,成为腐败分子闻风丧胆的咒语,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细则化是其一,随意性、模糊化是中国式法规的硬伤,也是法规行之乏力的症结所在,对于“警示谈话”,对象如何筛选必须有严格的实施细则与标准,不能因人而已、因官而已;区别罪与非罪是其二,如果说谈话对于轻微的违规者是一种敲山震虎的警示,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就可能是打草惊蛇,使得犯罪分子早作防备,所以必须严格区分对象,以免给进一步的司法介入制造障碍;制度化建设是其三,对于新生的制度,其潜在的通病是,草创之际雷厉风行,日久而颓,虎头蛇尾。“警示谈话”也不例外,如果未能持之以恒,一切制度优势都是镜花水月。

稿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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