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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练内功”看山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1:03 正义网-检察日报

  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近两年来大力开展苦练内功活动的特色。初冬时节,记者深入山东省检察机关采访,试图从一些侧面来了解这一活动究竟给队伍带来了什么?

  办案更加规范

  以往,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时,一般先阅案卷,再简单地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即作出批捕决定,这种传统做法难免会出现疏忽遗漏。现在,山东省检察机关强调把学习规范、执行规范和苦练内功活动结合起来,真正从办案的每一个细节入手,让执法活动日趋规范。

  今年5月初,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在审查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星年龄认定与其身份证显示信息矛盾。检察官意识到,审查确定赵星的真实年龄,是规范办案的关键环节。次日上午,赵星向检察官交代,身份证是他堂兄的,是自己假冒了堂兄赵星,他原名叫赵岳,实际出生于1990年。

  经过办案检察官精心细致的查证,赵岳年龄之谜彻底解开。赵岳作案时尚未满16周岁。该院据此对赵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公安机关撤销此案,并释放了赵岳。

  岱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建同说:“如果这起案件的承办人稍有疏忽,很可能就会酿成一桩错案。”

  记者点评:细节决定成败。办案中有了这样一种细节意识和认真态度,循序渐进,不厌其烦,就能将案件办成“铁案”,这正是检察官们苦练内功练就的“真功”。

  执法更加透明

  以往在审查逮捕工作中,检察机关对个别刑事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一些群众不明就里,怀疑检察人员做了“猫儿腻”,以致四处告状,甚至引发越级上访事件。

  在苦练内功活动中,该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找准不捕工作办案不够透明的要害,多方面开展工作。

  今年初春,德城区检察院受理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孙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通过仔细审查,该院拟对嫌疑人不批准逮捕。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该院召开了不捕案件公开论证会。通过大家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表决赞成检察院的审查意见。

  记者点评:公开、公平、公正,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苦练内功让检察执法程序“阳光”操作,接受公众的“检阅”,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尊重。

  制度更加完善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检察院今年以来结合苦练内功活动,对涉检信访进行集中整治,按照“一次到位、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要求,摸清底数、明确重点,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信访工作办案责任及督察巡视等制度,有效地落实劝返稳控、联合接访、重新复查、领导包案、督察督办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悉,今年1月至10月,山东省检察院负责人共接待群众来访170余人次,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结息诉率已达95%。

  记者点评:检察工作不单纯是一个打击、惩治的问题,更要求检察人员掌握开启群众“心锁”的“金钥匙”,通过履行职责,化解矛盾纠纷,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孔繁平 卢金增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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