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被判刑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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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1:0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据新华社合肥12月22日电(记者杨玉华) 12月22日下午,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受贿案(本报9月22日一版曾作报道)在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唐怀民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唐怀民在担任中共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委书记,淮北市委常委、副市长,安徽省农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期间,利用职 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包括185.3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2000英镑、2000欧元和纪念金币、购物卡等,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扣除其受贿犯罪所得、违法所得及能够说明来源且经查证属实的家庭收入,尚有43万余元人民币、2万余元美金和其他外汇、港币、澳门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宣判后,唐怀民当庭提出上诉。 杨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