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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起调整三种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3:0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宣布,为进一步提高个体、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我市将从今天起至2007年1月10日,为上述三种人员调整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请有关参保人员速到交通银行代收网点办理。

  据介绍,我市个体、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2007年度缴费基数,暂按2005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95元/月)的80%、90%、100%确定,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

标准中自由选择,待2006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从2007年1月起进行基数调整差额补收。

  市劳动保障局提醒需变更缴费基数的上述三种参保人员,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交通银行代扣网点办理代扣代缴委托内容变更手续。请他人代办代扣代缴委托内容变更手续的,参保人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若2007年1月10日前未办理缴费基数变更,2006年度缴费基数比例档次选择在100%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统一调整到100%;选择在80%以下的,将统一调整为80%。

  另悉,自2007年1月开始,上述三种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10%调整到11%。 (方 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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