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胎儿性别鉴定有法可依 明年1月1日实施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3:07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苑海震)12月22日,省人大、省政府在省人民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连朝、省长助理孙泉砀等出席。 该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省第一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门性地方法规。它标志着我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一定人口规模下每出生100名活产女婴所对应的活产男婴数。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应在102至107之间。近年来,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是115,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为118.46。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已影响到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影响到和谐中原的构建,影响到了中原崛起的进程和社会长治久安。为严厉打击非法利用B超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利用手术或药物进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今年9月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 贾连朝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要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同时抓好学习宣传,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明白。适当时候,省里将视情况进行督查。②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