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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抢注者愿让百叶龙回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4:38 今日早报

  福建抢注者

  愿让百叶龙回乡

  长兴方面希望对方不要开高价

  □本报记者 张明星

  早报讯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成为商标贩子“蚕食”的新目标,赫赫有名的长兴“百叶龙”,被一位福建人注册成第25类服装鞋帽商标,网上公开叫卖转让价300万(详见本报11月29日A13浙江新闻版),本报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近日,“百叶龙”持有人、福建人绮金特给本报来电,表示愿把“百叶龙”还给长兴人。

  “绮”公好龙才抢注

  当时,一张有“百叶龙”报道的早报,被人从杭州带到了广州。随后,广州一位做服装生意的老板,通过早报了解“百叶龙”商标细节后,主动寻找这位福建的“百叶龙” 服装商标注册者,终于费劲周折找到了他,开价65万元,提出购买意向。

  然而,福建的“百叶龙”商标持有人绮金,看到本报报道后才明白,长兴“百叶龙”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顿时傻了眼,连忙到处寻找本报记者并紧急说明:“我并不是商标贩子,我注册这个商标也并不是抢注,完全是出于对龙字商标的厚爱……”

  绮金是一位福建的服装商人,长期以来,对表有“龙”字服装类商标特别喜欢:“我觉得有龙字服装商标都挺有意思的,都特有文化内涵,这样的商标做起生意来容易成功,如‘太子龙’、‘红衣龙’、‘千叶龙’。由于我心爱龙,自己也做服装,所以注册了‘百叶龙’。”

  愿让百叶龙回家乡

  今年30多岁的绮金急切地告诉记者,自己“不小心”注册“百叶龙”伤了长兴人,对此深表遗憾,“我是无心伤害浙江人的。”

  当前,广东、深圳等地有人正向他买“百叶龙”商标,不过,他向记者表示,愿把“百叶龙”留给长兴人。“我不但注册‘百叶龙’服装商标,且把‘百叶龙’三字的网络域名、中国通用网址网络实名等中英文,全部注册了。如果长兴方面需要,我收取适当费用后,把商标还给他们,并把中英文域名送给他们……”

  绮金对“百叶龙”服装商标非常看好,“百叶龙”有如此深厚的文化底蕴,一旦进入北京奥运,价值不可估量。

  对方不要提过高价格

  长兴林城镇文化站何站长向记者表示,福建人抢注长兴“百叶龙”的做法,他不认可。“百叶龙”的归属地,严格地说是长兴的,任何人不假思索进行抢注都是不对的,很大程度上侵犯了长兴人的利益,长兴从某种意义上可追究责任。当然,福建人现在愿把商标归还给当地人,想法是积极的。

  何站长同时希望,对方不要提出过高的价格。如果有诚意把该服装类商标还给长兴,那么最好是无条件的。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商量该商标如何处理,再作决定。

  “我们已将‘百叶龙’在文化表演、食品等多个方面进行注册,剩下的让别人去注册,没多少可怕,借力发力做大‘百叶龙’,可能会让这条‘龙’飞得更高更远。”长兴县一位官员说,如果有企业将“百叶龙”买回来,也是件好事。(23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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