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省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区域发生重大刑事案责任要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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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5:18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马继玲)今后,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案发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就会收到一份《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对案发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部门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 今日,省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刑事案件实行责任倒查的若干规定(试行)》。案件倒查包括:因领导工作不力、渎职、失职,导致发生重 大刑事、治安案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案件;因领导长期失察,当地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对群众安全感造成影响的案件;因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管理混乱导致发生的重大治安案件等。倒查查清有关领导、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后,将视情处理。一是对发案地区或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或者是实行“一票否决”。凡被“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一年内取消评文明、先进、模范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当年不得晋升职务,推迟一年晋升工资档次;受到行政处分的,处分期间还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