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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与儿媳签“生子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6:28 江南时报

  独子意外丧生时,儿媳林某已有两个月身孕。于是,张老汉夫妇和儿媳签下一份协议,要她生下腹中的孩子。谁料,不堪公婆“监督”的儿媳妇,却悄悄去医院把腹中的胎儿“做”了,由此公婆与儿媳引发了一场家庭纠纷。

  张老汉说,他的独生子平子与儿媳林某是中学同学,两人是去年国庆节后结的婚。老两口一直期盼能早日抱上孙子,2006年5月,老两口得知儿媳有了身孕,更是喜出望外。然

而,天有不侧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今年7月5日晚7时许,平子去接妻子,途中发生了车祸……,经医院抢救无效,平子于当日晚9时死在医院里。

  儿媳林某承受着失去丈夫的巨大痛苦,没了丈夫,还拖着2个多月的有孕之身,于是决定搬回娘家住。这个提议却遭来公婆的极力反对,尽管林某一再保证会把孩子生下来,但此时的老两口已经听不进儿媳的话,林某提出签一份协议:保证生下与丈夫平子的孩子,如违约自己愿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

  自那以后,老两口更是隔三岔五的往儿媳娘家跑,就连上个厕所也关照再三。对儿媳每日行踪,老两口更是盘来问去。林某最终无法忍受公婆如此“关心”她,于今年8月初,瞒着公婆,在家人陪同下忍痛将腹中的孩子“做”了。

  老两口得知后深受打击,年迈的张大妈一病不起,张老汉也是整天以泪洗面。捧着手中与儿媳签下的“香火”协议,决定到法院为“孙子”讨公道,要儿媳妇赔偿违约金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预和剥夺。张老汉夫妇与儿媳签下的“香火“协议是无效的。驳回了张老汉的诉讼请求。

  本报记者 戴 洁 通讯员 徐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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