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再签公务员交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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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8:06 潇湘晨报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北京市政府昨日在港签署京港两地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协议,协议为期2年,由2007年至2008年,京港两地政府每年各安排3至5名公务员参与实习交流,派驻期4至8周。据新华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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