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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他丢七台电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9:17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杨薇)张先生在第8次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售货员赠给他一个“报警器”。

  因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丢了7台电动自行车,总价值达1.5万余元。

  1丢“丢就丢吧,下回注意。”

  今年44岁的张先生,家住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他说自己的2006年颇为“难忘”。

  今年春节前,从事个体买卖的张先生花19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于附近没有车库,张先生把新车停放在了自家楼下,结果刚出正月车就丢了。

  “丢就丢吧,下回注意。”张先生的爱人安慰说。

  2丢“我加一条‘钢绳锁’!”

  随后,张先生又花1900元购买了同一牌子的电动自行车,结果不到一个月又丢了。

  “破财免灾,这回买新车我加一条‘钢绳锁’,看它还丢不!”张先生自我安慰道。

  3丢“我不买了,行不?”

  3月初,张先生花2700元买了第3辆电动自行车,并配上了一条“钢绳锁”。可4月28日早上,崭新的电动车又没影了。“我不买了,行不?看你还偷啥?”张先生气得直跺脚。

  4丢“锁几把锁都没用”

  由于公交线不方便,天天走着上班的张先生又动心了:“买一辆吧,大不了我锁3把锁!”9月14日,他花285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除了车自带的锁外,自己又配了两把车锁。当天晚上,家住二楼的张先生听外面有“动静”赶紧跑到楼下,结果车第4次丢了。“锁几把锁都没用,估计那些偷车的都是开着汽车来的,把自行车抬到车上直接开走!”这一次,张先生向警方报了案。

  5丢“我没用报警器!”

  第二天,张先生又购买了配带“报警器”的电动自行车。“我先给新车拍了个照,以后丢了报案时用啊!”随后的两个月里,体重90多公斤的张先生多了一项工作———扛电动自行车上下楼。12月5日,出门办事的张先生又把车丢了。“就10分钟,我就没用报警器!”他追悔莫及。

  6丢“我就不信再买还丢”

  事发后,张先生再一次报警,警车拉着他在附近找了一大圈,可毫无结果。“点背已背到家了,我就不信再买还丢?”有些赌气的张先生于次日花1600元又买了第6辆车。一周后,张先生和朋友去串门,并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和朋友的自行车锁在了一起。可出门后发现,朋友的自行车还在,自己的车却丢了。

  7丢“点子不是一般背”

  “我就不信邪。”气愤的张先生在同月13日购买了第7辆电动自行车,结果21日仍旧丢了。“点子不是一般背,好像偷车的就盯上我了!”张先生无奈地说。

  期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昨日,记者看到了张先生丢的前3辆车的电池和后4辆车的发票。同一天,他购买了第8辆电动自行车。

  “人家售货员知道我的经历后都笑了,免费搭给我一个‘报警器’。”张先生说,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销售旧电动车市场的监管力度。同时,他通过本报提醒读者,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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