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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方式 提高执政能力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监督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9:52 南方日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三十六期广东学习论坛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就《监督法》的学习作了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出席了报告会,报告会由省委常委黄龙云主持。

  乔晓阳在报告中指出,《监督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法律,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制

度和国家体制,要认真把握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所必须遵循的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集体行使权力等基本原则,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有监督,又有支持;既要依法监督,又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是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每年有计划地选择若干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他指出,围绕这些问题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把对有关主管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寓于其中,实际上也体现了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黄龙云对乔晓阳所作的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要求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监督法》,不断增强工作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避免工作的随意性、片面性和盲目性。要以学习贯彻《监督法》为契机,改进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

  省委中心组成员,省人大、省政协其他领导同志,省军区党委常委,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现职正厅级领导干部以及省人大正处以上干部共320人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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