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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开展“法律进百村入万户”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0:35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席锋宇 上海市宝山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和创建“现代化滨江新城”的工作目标,自2006年开始,在全区开展“法律进百村入万户活动”,力求达到每个村有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个法制教育场所,一名定点服务的法律工作者,每户有一套法律知识读本。

  在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综合考核后,宝山区及各镇分别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

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宣传骨干、联络员等工作会议,常分析,常改进,常完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由区法制宣传办公室牵头,精心组织,各涉法部门配合,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同时,强化了区法制讲师团成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针对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活动中,宝山区注重发挥载体的作用,以求取得实际效果。以区司法局开展的“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为载体,把个案分析、问题咨询、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送村入户;以法制文艺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法制故事巡讲、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故事演讲比赛等活动,让村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用得上”;以电台、电视台等载体,开辟专栏,充实内容,让法律知识、信息进农家;以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为载体,开展版画巡展、橱窗展示、下发资料、提供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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