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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豪华经济适用房怎么处理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4:00 光明网
汪琴

  山东省省直机关富人区建超大经济适用房,单套都在160平方米以上,最大面积达300平方米。(《第一财经日报》12月15日报道)

  报道一出来,舆论哗然,纷纷抨击“经适房腐败”。但我更关注的,是山东省怎么处理这批经适房。

  “根据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1999年下发的文件,‘厅局级干部购买住房时,每户只允许享受一次优惠政策购买12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两套以上的,其中有一套已经达到120平方米,其余住房必须清退;每套住房虽然都达不到120平方米,但总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必须进行调整或清退。”(报道中语)。也就是说,购买这此豪华经适房的,只要是厅局级及以下干部,哪怕原来是无房户,只要现在购买了这里的经适房,也都是超标违规购买。那么对这些违规购买的豪华房应该怎么处理?是清退还是按照市场价结算?对购买豪华经适房的干部,应该怎么处理?是给予纪律处分还是默不作声?对当时决策建造、定向销售豪华房的官员,应该追究什么责任?如此公开的“福利腐败”就无法可治了吗?山东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房改房的名义建造、购买豪华经适房,两头规避法纪,对这种行为,真的就可以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吗?

  经适房并不天然腐败,也不天然地与腐败挂钩。只有当它被腐败的权力利用时,它才会转化成福利腐败。反经适房腐败,就是反权力腐败,勿以腐小而不反,我们翘首以待山东省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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