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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1: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三日电 中国政府在今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将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会议透露,明年中国政府除提出将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外,特别要求明年要继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引人瞩目的一句话是:“积极探索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国政府还表示,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此前,中国财政部长金人庆表示,明年中央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在更多地区推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是继前不久《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中国政府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有专家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农民国民待遇的重要举措。它将有效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缓和改革中的社会矛盾,同时也是尽快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据了解, 从一九九七年开始,中国部分有条件的省市逐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国有二千多个县级行政机构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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