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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举行首次学生申诉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6:28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钱恂熊)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近年来,各高校纷纷制订了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以给因违纪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籍处理的学生进行申诉的机会。河海大学也先后制订了《河海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和《河海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听证暂行规则》。12月19日下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申诉人程修(化名)的申请,召开了首次申诉听证会。

  程修原为河海大学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常州)2003级学生,因在今年6月17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前,从家乡吉林省购买了20只可接收手机信号的微型无线耳机,高价出售给多名同学,并许诺考试时提供答案,而被学校决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程修对此处理不服,遂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

  辩论结束后,听证会完成了规定程序。会后,听证小组将进行评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拿出评议意见,上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并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出学校的最终决定。

  听证会程序完成后,该校的陈德奎副书记谈了自己的几点感受。他说,对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校非常重视,这是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培养学生、培养国家建设事业接班人的需要。这次听证会在学校历史上还是首次,所以学校还请了部分从事教学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干部教师参加旁听。学校不希望处分任何一名学生,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办学也得有规则。高校不仅肩负着传授专业知识的责任,更承担着教导学生如何做人的义务。犯了错误的学生应吸取教训,认真思考,这对他(她)走好今后的人生路将有很大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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