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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利益何时能放在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37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3日电前不久,一起由查处医院乱收费引起的解除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事件在呼和浩特市引起普遍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事双方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医院为各自利益产生纷争,却使参保人员陷入两难境地。

  医保中心查出乱收费

  呼和浩特市自2000年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参保人员达到26万,有34家医疗机构与呼市医保中心签订了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其中,像内蒙古医院这样的三级甲等医院共有5家。今年上半年,呼市医保中心在例行抽查病历时,发现内蒙古医院收费偏高,存在不合理收费,对之提出警告,要求整改。

  据呼市医保中心统计,2004年,内蒙古医院人均住院医疗费用为7488元,2005年净增2200多元,今年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1395元,位列定点三级医院之首。

  对呼市医保中心的说法,内蒙古医院并不认可。内蒙古医院副院长赵兴胜说,造成药费偏高的原因,一是因为许多患者自己要求用好药;二是“药品目录”里的甲类药有的已经过时,不能适应现有的病症。许多患者到内蒙古医院时已经是多次转诊,药品目录里的甲类药已经不起作用,所以有时需要用乙类药甚至更贵的丙类药,而这都是提前告知患者的。

  呼市医保中心曾就此事与内蒙古医院进行协商,但结果却不欢而散。

  以解约强压医院让步

  呼市医保中心对内蒙古医院的态度极为不满。呼市医保中心主任王海燕认为,造成医院不合理收费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的领导不重视医保工作。2002年以后,由于内蒙古医院没有医疗保险专门机构的负责人,分管院长也不明确,医疗保险制度无法得到有力贯彻实施。

  11月,呼市医保中心开始向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大量散发传单,指出医院未认真执行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声称11月将与之解除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王海燕认为,解约会给医院造成一定压力,每年仅医保中心与医院的结算就达3000万元,加上参保人员自结部分,带给医院的总收入在6000万元左右,这个数额可占到医院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内蒙古医院表示愿意“蒙屈”整改。赵兴胜说,院方将加强管理,规范一些医务人员不合理收费的行为,并就医保工作做出整改措施。

  呼市医保中心认为医院有整改的态度,有具体的措施,表示可以暂不解除协议,以观后效。随后,双方发表公开声明称,继续履行协议。

  谁替患者的利益着想

  “解约”事件最终以医院答应整改而平息,如果医院就此降低收费将是最理想的结局。值得思考的是,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本为缓解患者看病贵,却变成了医院与医保中心争利。众多参保患者身处夹缝中,利益被忽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信息中心主任刘洪钟说,医保中心为保证基金不超支,有更多的资金归自己支配,上卡医院、下卡患者。医院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利用医院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尽可能突破医保的限制,促使医院收费升高。双方争利,矛盾突出。

  作为重要的监管部门,医保中心查处医院乱收费、要求降低费用是其应尽的职责,然而为了自身利益,医保中心却采用了单方面解约的方式逼迫医院,使众多参保患者面临医院收费不合理和失去定点医院的两难选择。

  患者李惠如的女儿对记者说:“患者需要在内蒙古医院这样的大医院治疗,但一边是医院高收费,一边是医保中心解除定点协议,患者何去何从?谁替患者的利益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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