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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寻租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4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正常盖个章,街道居委会竟然收300元钱。”3日,河南信阳市平桥区几位居民向记者投诉,在该区长台关街道居委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居民凡要开证明,居委会盖章一律收费。收费数额一般按居民所办事情大小,大事收300元,小事收10元。(12月4日《大河报》)

  如今,有人为了钱是无所不用其极,“各村都有各村的高招”。这不,连居委会盖

个章,举手之劳,也要居民掏腰包。更令人惊讶的是,居委会还煞有介事地根据事情的大小决定盖章的收费数额。盖次公章也能收费300“大洋”,岂不成了“吃公章”?居委会如此“生财有道”,实在让人增长见识。生活中,居民不得不办这证那证的,如果没有居委会的大红印章,肯定行不通。而户口管辖权又决定了公章“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为了不耽误办事,居民即使心中一百个不乐意,也只有乖乖掏腰包的分了。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职责就是为居民服务。居民需要盖章,只要合理合法,居委会就应该为居民提供方便。自《行政许可法》颁布执行以来,行政机关收费已有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收费必须有理有据。而居委会不是行政机关,根本没有收费权。盖章费显然是乱收费。在笔者看来,居委会利用手中掌握的盖章权力牟利,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寻租行为,是在出售公信力。(作者王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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