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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临刑前立功改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58 南方日报

  提供两起犯罪线索,协助警方抓获另一抢劫杀人犯

  死囚临刑前立功改判无期

  据新华社南宁12月23日电一名死刑犯在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如实供出了一起重大抢劫焚尸案的主要案犯,并协助公安机关将案犯抓获归案。近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

院依法暂停对其执行死刑,以其有重大立功为由,对这一案件依法重审,将其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被告人玉全是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人,在2003年间,玉全伙同他人在来宾、柳州一带实施抢劫,连续作案,且在作案过程中将一人捅伤致死。2003年4月29日警方将其抓获归案。同年11月7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玉全死刑。

  2004年8月27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依法对罪犯玉全进行验明正身、将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时,玉全称其要立功,并向审判人员提供了两起他人犯罪的线索,其中一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督办的抢劫杀人焚尸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请示汇报后,决定对玉全暂停执行死刑。对玉全提供的他人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及时侦破,并在玉全的协助下,将另一抢劫杀人犯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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