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涨幅4%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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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9:04 大众网-生活日报 |
生活日报12月23日讯(记者蒋波)我省“十一五”价格工作规划近日出台,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力争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涨幅控制在4%以内。 加强对电力、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和供水、供热、供气、公交、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价格的监管。 规范教育收费,区分义务教育及非义务教育不同阶段实行不同的收费政策。2007年开始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严格落实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逐步取消择校费。全面审核高等教育成本,实行高等教育收费网上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不得收费。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对新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信息化管理,取缔未经物价、卫生部门允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