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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规定:拆迁户购经济房将一次性付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建委称今后对定向拆迁户所售经济适用房将全部一次性付款,“选房时间10分钟,限时清场,一次性缴清全款,否则取消购房资格。”

  望着手中的购房须知,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拆迁户韩先生一脸的无奈。他去年和拆迁办签署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协议,当时拆迁办并没有告知一次性付款。

  崇文区政府危改办一位工作人员说,此次针对前门地区拆迁户的情况,是政府首次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给拆迁户。“开发商拿出1500户经济适用房已属难得,且每户居民都已得到了数目较大的拆迁补贴款。”北京市建委开发办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一次性缴清的付款政策是市建委制定的,以后此类情况也都会采用这种付款方式。“政府补贴的拆迁款足够买得起此次2650元/平方米的住房。”

  北大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尹田说,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对特定市民的一项优惠政策,对于这种特殊交易方式,政府自然有权介入。但从形式上看,因其具有一方强制、另一方按意愿进行交易的行为,所以该购房须知存在霸王条款的性质。他认为,政府应向社会公示要求住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原因,解释清楚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和依据,以及这一政策的受益方。至于10分钟看房的规定,是没有道理的。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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