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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先贪后捐”原教育局局长因受贿再审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9:17 石家庄日报

  本报北京讯记者获悉,湖南省新田县教育局原局长文建茂的再审判决书已于21日作出。因受贿罪,文建茂被判有期徒刑3年。

  二审判决中,这位被媒体称为“先贪后捐”局长用于公务开支、捐赠和上交财会室的3万余元款项,未被纳入受贿金额,另有3万余元年节时收受的财物,也被认为是红包礼金,应作违规违纪对待。据介绍,再审判决否定了二审判决,将这些钱全部算作受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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