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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三审将有三大争点"府方"回函成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9:30 人民网

  人民网12月24日电 “国务机要费”案下周五继续开庭,检辩将针对陈水扁笔录内容是否具机密性质、律师团能否阅卷及未来是否采公开审理等三大争点交锋;法界人士认为“总统府”下周三的回函,将是合议庭如何裁决的关键。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吴淑珍的辩护律师顾立雄昨天表示,因侵犯了“宪法”第五十二条“总统”刑事豁免的规定,他认为陈水扁的笔录没有证据能力,且“国家”机密的

核定属行政特权,司法不得审查、干预。

  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当初讯问陈水扁,陈水扁声称“国务机要费”的使用牵涉六件秘密“外交”,不能公开;陈瑞仁便承诺不会外泄,将三卷笔录、证物封存注明“机密文件”,包括合议庭、公诉检察官及律师团,都没有看过内容。

  “国务机要费”案先后开庭两次,律师团不断质疑辩方阅卷受到限制,没有看到卷证内容,无法为被告辩护。公诉检察官张熙怀在前天的庭讯中,突然向法院声请保全证据,要求前往“总统府”查扣这六件被核定为秘密外交的原始公函。审判长蔡守训则指出,这些资料对被告有利,“总统府”不致湮灭证据,因此驳回检方的声请。

  张熙怀指出,从相关卷证中,他完全看不到有任何核定这三卷笔录、证物为“机密”的资料,所以陈水扁的笔录内容并无机密可言,可以作为本案的证据,也可以交给律师团阅卷。

  律师顾立雄则表示,陈瑞仁已向陈水扁承诺会保密而封存笔录,公诉检察官现在却要求公开笔录,已经违反“禁反言”原则;讲白了,就是检察官讲话不算话。

  法界人士认为,合议庭去函“总统府”要求在下周三中午十二点以前回函法院,提出本案被核定为秘密“外交”的相关资料;“总统府”的答案将会影响下周五庭讯检辩争执的方向,以及合议庭如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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