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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短评•收开瓶费,酒楼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就该“有样学样”

  ▲我曾带过剑南春进酒楼吃饭被收过开瓶费的。我是自己开瓶自己倒酒,服务员并没为我开过酒瓶,为什么要交钱呢?这不是明摆着强要食客喝他高出几倍市价的酒么!开瓶费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乱收费,酒楼的“霸王条款”。如今北京判酒楼输了,这是食客们都乐意看到的。我以为广州该“有样学样”,“霸王条款”该收起来了!(邓世昌)

  ●136×××××334:对这种强买强卖的不公平行为,就该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现有北京法院做样子了,且看我们广州如何行动!

  ●136×××××021:我觉得北京这个酒楼败诉的判例具有示范意义。它以法律的权威明确了酒楼收开瓶费的违规,也为遇到类似问题的众多消费者提供思路与现实选择!

  ▲我对每次自带酒水去酒楼都被收取开瓶费感到很无奈!北京胜诉只是个案判例,对广州各大酒楼根本没有什么约束力。难道要我们小市民上酒楼吃一次就到法院告他们一次不成?还得想个治标又治本的办法!(吕国营)

  酒家也有满腹苦水

  ▲先声明啊,我对这种判罚没有异议,本来这开瓶费就不该收,现在被判退还消费者自然合理啊。关于这一点,我还专门征求了隔壁几家餐馆老板的意见。没想到他们也是一肚苦水:现在竞争惨烈,菜品基本不赚什么钱,就全指望酒水能多赚一点。眼下酒水可以自带了,如果再不让我们收一点开瓶费,难不成真要让我们喝西北风啊!我认为他们说这话的意思是,现在餐饮业竞争无序,酒楼业者也有难处,收不收开瓶费还关涉菜品价格的合理回归、服务价格的确认以及必要的行业保护,需要工商、物价、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多方坐下来进行协商,以求得多赢的局面。(吕治君)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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