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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中学校门被封”有了调解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学校须支付292万场地费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蓝云报道:记者前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海珠区康乐中学校门被封案调解结案,校方向业主支付场地使用费292万元,并在2008年7月底之前搬出。

  康乐中学位于海珠区工业大道南洲路,2005年9月23日晚,该校宽约8米的车辆出入口的安全门后砌起了一堵1.5米高的新墙,仅留下一个宽约1米的口供人进出。

  据悉,2004年3月,原业主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将现学校所在场地租给该校办中学,并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由于债务问题,2004年12月,该物业被拍卖,并由陈某、刘某、彭某等三名新业主共同购进。新业主与该校就新的租赁合同进行谈判,一直因为租金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新业主方面表示,他们封墙是为了保护其贵重财物的安全,城管部门未征得他的同意就擅自拆除该墙,是违法行为。

  此事闹上法院,经法院两审之后,广州中院于日前调解结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校方于2006年12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新业主场地使用费292万元,并将部分空置房交还给三业主。三业主在使用场地时,人员的进出、作业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此外,校方在2008年7月30日之前搬离,之前每月支付租金17.6万元。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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