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初审 标志中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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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09:00 解放日报 |
聚焦立法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旨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并轨的“两法合并”议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结束了我国沿用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执行不同税率的“异税”时代。 财政部长金人庆在会议上就该法律草案作说明时指出,税收优惠只是吸引外资一个方面,新税法的实施也不会对吸引外资产生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 “居民企业”首次列为纳税人 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该草案首次引入了“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概念对纳税人加以区分。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会议上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作说明时指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环保产业可享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企业所得税优惠重点将由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 金人庆表示,通过以上整合,草案确定的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专项减免税优惠政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