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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统计造假说到底就是非法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1:31 云网

  新华网成都12月24日电(记者肖林、茆琛)四川省统计局近期的一次统计执法检查,竟然查出了1500多个单位不同程度的统计违法行为,其中有单位直接杜撰上亿元旅游收入、虚报10多个单位人数、瞒报数百万元职工年收入和销售额……问题一经披露,便有责任单位自我辩解,声称“工作失误”。果真如此吗?

  统计造假首推浮夸:巴中市巴州区旅游局在无任何基层报表资料的情况下,根据上

级下达的计划数,将“2005年旅游总收入”填写为1.95亿元。眉山市被检查的526个基层单位中约有四分之一数据不实,其中虚报1月至7月工业总产值20多亿元、1月至8月投资完成额12亿元。

  “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政府机关的浮夸风影响科学决策,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相对而言,医院、学校、企业更注重“实惠”,“不该说的数”不报、不该发的钱瞒着发。据查,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有遂宁市二中552万余元、中江县人民医院183万余元、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86万余元;成都时代第一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瞒报“商品销售总额”406万余元,四川荥经水泥有限公司瞒报利润33万余元。

  不管是谋“政绩”还是图“实惠”的统计造假行为,说到底都是以违法手段牟取利益。四川省统计局一位领导一语中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日趋多元化,统计数据与部门、单位、个人利益联系日益密切,于是便有单位置法律于不顾,胡编乱造甚至授意、胁迫统计人员和机构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利用虚假数据争名谋利。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现象既不新鲜,也非四川省特有。四川省统计局往年也曾发现大量的统计造假行为,近段时间还有广州的94家单位、湖南的14家单位因违反统计法被媒体披露。此外,对严重违法的统计行为,有关部门目前还只能“建议”查处责任人,少数地方和单位不仅不接受这种建议,而且干预统计执法检查。这是一些地方的统计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统计造假案件的直接原因。由此看来,在统计工作中健全法制也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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