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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看点逐个数:养老保险账户将全国流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这是昨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作出的规定。

  有关专家指出,这虽然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但却具有前瞻意义,意味着将来制定社会保险法时,要明确“社会保险实行全国统筹”。

  据了解,现在社会保险实行地方统筹,其中一个最大弊端就是劳动者的个人保险账户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讨欠薪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草案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责令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试用期限取决合同期限长短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草案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无工作派遣者照付酬草案规定:“用工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草案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到期后,应依法续签劳动合同。草案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裁员20人以上提前报工会草案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草案规定,裁减人员时4类劳动者被要求“优先留用”: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的;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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