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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一场“私权”与“公利”的较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6:00 光明网
孙安东

  12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刚刚发布的一份中国入世5年来履行入世承诺评价报告中,知识产权保护再次被列入出现“倒退或者至少是改革步伐放慢的迹象”的领域之一。有观察家认为,这意味着知识产权很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间中美贸易争端的持续性焦点话题。(12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做为当今时代主题词之一的“知识产权”辗转中国20年的历史,对广大国人来说无

疑是个“痛并快乐着”的过程。然而“过程”总会有它终结的一天,当前国际社会的积极敦促和中国政府的一贯努力正加快着“知识产权”这一普世理念在中国落地生根的步伐。

  以目前的现实语境来看,将这个特定的“过程”比作是“黎明前的黑暗”或是“黑暗前的夕阳”都实不为过分。鉴于知识产品固有的的“私权不可侵犯性”和民众对知识产品“偷盗”的这种消费方式的“约定俗成性”,知识产品生产商和民众必将面对一场私权与公利的针锋相对。私权不可侵犯,公利更不可违背,二者必须共生共赢,因此必须依赖于市场自发的循序渐进的方式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绝不可想当然地寄希望于公权力“一夜春风梨花开”的神话创作。

  我们知道,知识产权制度在欧美国家是在几百年的时间里逐步发展、建立起来的,而对我们来说是外来体,即如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所言,他们是“草根型”的,我们的是“空降型”的。可见,知识产权制度在欧美国家是自下而上、自发建立的,在这个过程当中,政府是处于“无所为”状态的。而对于发展中的后发国家,“空降”必将使知识产权与该国原生的各种机制发生激烈碰撞,于是盗版产业做为冲突的妥协物“粉墨登场”,而此时若直接将扎根于他他国土壤的一套复制过来,未免会陷入“水土不服”的困境,对此,在市场调节的大背景下,公权利的行政干涉与制度规范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以公权干涉和司法规范来解决现阶段知识产品私权和民众公利的矛盾只是短暂性甚至是空泛性的。正如张苏军所言,买盗版是个生态问题,有着深厚的民众基础。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只是社会大生态系统的冰山一角,而一个完整有效的系统应该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因此,要想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就必须先解决影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一系列“配套”的东西,包括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社会文化观念、知识产品异质化、知识产品价格合理化等等,而这正好也是充分市场化引来的附带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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