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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冷落”病人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1:08 华夏时报

  家属:医院将没钱病人推出急诊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病人6000余元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在晨练中摔倒的陈伟堂老人,被999急救中心送到北大第一医院抢救,急诊室却将老人放在急诊室外。昨天,法院判决医院赔偿老人6000余元。

  七旬老人晨练摔伤

  “医院的消极怠诊,直接导致我父亲出现严重的医疗后果。”昨天,陈伟堂的儿子陈广旭作为这场官司的原告在西城法院说,一场明确的医疗事故一拖就是3年。

  据陈广旭介绍,2003年12月26日清晨6点30分左右,72岁的老父亲在北海公园练习倒走时不慎摔倒,一同晨练的人随即呼叫999。急救中心记录显示,途中检测伤者生命体征平稳、神志清醒。6点45分,伤者被送到北大医院急诊科;7点20分左右,家属得到急救中心通知;8点45分,陈广旭从事医疗工作的姐姐赶到医院,这时,她发现满脸是血的父亲并不在急诊室,而被放在急诊科的楼道里。

  陈广旭说,由于当时的温度低,被搁置1小时的父亲身体发凉,每分钟脉搏不足20次。

  家属认为抢救不及时

  “当时是寒冬啊,老人就那么躺着,身上连一点盖的东西都没有。”陈广旭说,老父亲身上没带钱,家属又不在场,因此医院拒绝做进一步抢救和治疗,其间,只有耳鼻喉科的人为他检查,发现鼻子出血是由颅内出血引起的,说不属于耳鼻喉科处理范围。

  陈广旭一家认为,由于医院抢救不及时,加上受冻引发肺炎并发症,致使老人的心脏失去传导功能,至今还在住院,并靠心脏起搏器维持心跳。此外,因颅内大量出血,老人已经出现脑萎缩症状,由此,陈家人起诉北大一院,要求医院赔偿16万余元,同时公开赔礼道歉。

  医院称抢救按常规

  被告上法庭的北大一院对于999急救中心的记录、入院时间等并不否认,但坚持认为急诊医生在接诊后就对病人进行了检查,并安排了其他科室的大夫诊治病人,因是多科室检查,时间较长,所以,直到上午8点30分左右急诊大夫才作出初步诊断,整个过程是按常规进行的,感染肺炎与病人自身的年龄及体质有关,医院救治不存在过错。

  法院判决医院赔6000元

  对于医疗责任的认定,由于医患双方分歧较大,法院依法指定作司法鉴定,结果为:北大一院急诊管理欠完善,属医疗缺陷;不完全排除急诊时“长时间寒冷”作为肺感染的诸多因素之一。法院依此判决北大一院赔偿6000余元。

  判决后,陈家人当庭表示上诉,“赔偿物质损失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医院必须公开道歉”。院方对判决结果并未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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