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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需要“综合治理”(读者中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2:28 江南时报

  编辑同志:

  据江南时报报道,中央党校有关社会问题的问卷调查显示:“社会治安”今年首次列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首位(占36.6%),取代了多年来一直居首位的“收入差距”。有识之士认为:“社会治安”的严重化根子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这是正确的判断,笔者基本认同。笔者认为:“社会治安”趋向严重,根子在于“收入差距”。因收入差距过大,社会

上嫉富仇富心理问题日趋严重。这不和谐之音不安定之音日趋严重,社会矛盾日趋激烈。因此,“社会治安”的严重化根子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但是,笔者认为“社会治安”的严重趋问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不健全。目前在社会分配“金字塔”底层的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教育还不能得到充分保障。这是滋生暴力犯罪和“社会治安”严重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当前亟须在“二次分配”中作重大调整,刻不容缓地建立健全充分的社会保障体系。笔者认为:对“社会治安”必须实行强化救济制度和救助制度为重点的本标兼治的“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可以大幅的降低“社会治安”的社会成本。减少犯罪可以大幅的降低司法警务的运营成本,侦破抓捕悬赏等支出、监狱等设施的建造维护费用以及服刑人员的伙食服装等生活开支。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资金。笔者估测:强化救济制度和救助制度增加的支出可以在因犯罪减少而降低的社会成本中得到回报,至少可以抵消大部分。

  “综合治理”减少犯罪是“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的基本宗旨。孟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们应该坚信绝大多数人是善良的,是可以通过教育引导向善的,但是必须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古人云:“饥寒起盗心”。有的人会在饥寒交迫时因一念之差而犯罪。

  “综合治理”必须贯彻体现“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有识之士认为“社会治安”的恶化根子在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这是完全正确的。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笔者认为:孔老夫子的观点是正确的,即便是朴素的理想化的真理,但毕竟是真理。因此,减缓和阻止“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是根本性的战略。这个过程可能有一段略长的时间。为此,我们必须在“二次分配”中大幅度的向贫困群体倾斜,及时有效的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当务之重,特别是及时有效的社会救济制度和救助制度更是急中之急重中之重。因此,笔者认为“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强化社会救济制度和救助制度。这不仅是解决社会治安的有效举措,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质性体现。

  苏州读者 黄祖耀

  编后>>>

  今天编发的两封来信,有个共同之处,就是希望权威部门对民众议论纷纷的事情出面澄清,希望政府部门对贴近民意的问题积极出招。

  应该说,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有责任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进行积极调查,适时引导,主动出招。今日本报中国集纳版刊登报道,社科院的年度蓝皮书显示“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问题”和“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成为最突出的三大社会问题。这些信号就意味着政府工作重点的倾斜,工作思路的调整,让民众不仅看到希望,更感受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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