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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监督试点将在5县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2:55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锦军报道:12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卫生监督试点,并确定芦溪县、上高县、兴国县、赣县、弋阳县为省级试点县。

  据悉,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某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试点县应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提高监督人员素质,使之能

完成涉及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血液安全等方面的卫生监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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