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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协商总预算案“特别费”共删2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4:30 人民网

  人民网12月26日电 台湾“立法院”昨天“朝野”协商2007年台湾“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通案统删部分,其中人事费统删百分之二到三,“国外考察费”统删百分之十五,“特别费”统删百分之二十并要求全数检据报销,大体来说删减幅度略高于去年。

  据报道,“特别费”部分统删百分之二十,并要求全数需检据报销。计算机汰购经费,个人桌上型计算机每部新台币三万五千元,手提电脑每部四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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