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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团到港购物14天内可退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6: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熊汉东)昨日,深港消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香港消委会的陈永佳主任申明,随旅行团到香港购物的游客,不问任何原因,可在14天内退换商品或获得全额退还货款。深圳消委会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两地快速维权机制,并且在面对一些特殊案例时,将使用责任倒置原则,要求商家举证。

  深圳消委会曾接到过一个投诉,市民马小姐参加旅行团到香港三日游,到香港后马

小姐发现行程里有1天半是到商店购物。为此,马小姐找导游交涉,导游竟扬言:“这是行程安排,不去你晚上就别吃饭了,不许坐我的车!”

  对于这种强制购物的行为,香港消委会的陈永佳主任表示,随旅行团到香港购物的旅客如果致电香港消委会,不论任何原因,可在14天内退换商品或获得全额退还货款。他表示,因为参团游香港的旅客时间安排都比较紧凑,香港消委会尽力在一天之内解决投诉纠纷,如果在旅客离港后解决的, 会通过深圳消委会把内地游客赴港消费投诉处理物品及款项转给游客。

  昨日,深港消委会还举行了内地游客赴港消费投诉处理物品及款项的交接仪式,共交接内地游客赴港消费投诉处理物品14件及款项38笔,款物合计人民币1756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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