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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小猫坠井主人报警求救 110称超出警范围拒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7:3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新闻:兰州市民养的两只小猫掉入深坑9天,主人心急如焚却无计可施,情急之下拨打110求助。110指挥中心接到求助电话后拒绝派警,理由是接到非紧急受理范围的求助时派警是对公共应急资源的浪费。(12月23日《西部商报》)

  警力资源是给大众服务的,不是为少数人的宠物服务的,纳税人的钱不是给狗花的。

  ———新华网友

  支持警方!110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不是什么都要管。否则,一只蚂蚁受伤都要去救,110干脆改叫兽类保护站算了。

  ———搜狐网友

  中国的公共资源比西方少,在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尚且无法完全保证的前提下去保护一只小猫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建议猫主人自己去保护。

  ———网易网友

  你是纳税人你就有权利要求国家公务员为你解决你需要帮助的任何困难问题。因为公务员是靠纳税人的税款(衣食父母)作俸禄的!

  ———红网网友

  这只猫属于猫主人的私有财产,当公民的私有财产即将受到损失时,公民有权要求警方帮助,这也是警方的职责,在这件事情上,不是人命猫命重要的问题,而是保障公民财产的问题,显然警方是在渎职。

  ———大河网友

  不在于狗猫的该不该救,而在于,有了困难找警察是不是一句空话。如果出了事情找警察,由他们来断是大事小事,该不该出警,这是非常危险的。事实上也有不少血泪例子了。那些反对出警的人想一想,如果你急需帮助而警察觉得你事小不来,你做为纳税人会怎样。

  ———人民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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