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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气用事换来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7:3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三亚12月24日电(记者 苏隐墨)三亚富达洗涤厂员工黄X只因符X京用捆扎的毛巾砸他,一怒之下用一把水果刀将符X京刺伤致死。日前,三亚市中级法院做出黄X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黄X因为一时意气用事将在监狱里度过遥遥无期的下半生。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2月23日12时许,黄X与同事周X壮等人到三亚荔枝沟中国种

子海南公司仓库门口旁边的富达洗涤厂仓库去装货。富达洗涤厂河东组送货员符X京、符X清等人也到仓库拉货。符X京看见黄X躺在毛巾堆上,就抓起一条毛巾扔在黄X头上,黄X将扔过来的毛巾扔回符X京的头部,符X京又抓起几捆毛巾砸向黄X。黄X很生气,便跑回仓库宿舍,从鞋盒里取出一把水果刀放进裤兜后返回仓库。看见符X京在货车尾部装货,便从身上取出水果刀朝符X京腹部及手臂连捅两刀。工友肖X男等人看见后叫来老板,将符X京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符X京系生前被锐器(单刃水果刀类)刺伤致胸腹腔多脏器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公诉机关认为,黄X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黄X无视国家法律,仅因符X京用毛巾砸其头部而记恨在心,用水果刀刺伤符X京腹部和左臂,直接导致了符X京因失血性休克死亡的后果。从黄X的供述来看,黄X仅是出于“发泄一下怨气,不想把他弄死”的目的,其实施危害行为时,构成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其对该死亡结果的发生并非明知,应认定黄X婷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黄X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黄X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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